背脊發麻,花月掙紮了兩下:“不必。”就一條血痕,破了點皮。李景允沒聽,扯了老長一塊白布,在她手上纏了三圈。嘴角抽了抽,花月舉着粽子似的手,直搖頭。公子爺就是公子爺,尋常百姓過日子,哪有這麼大驚小怪的。包都包了,她也懶得拆,起身就去廚房準備做飯。身後這人亦步亦趨地跟着她。“大人。”她有些煩,“您這是何意?”“不能跟?”他挑眉。“您是大人,您愛去哪兒去哪兒。”花月回頭看他,“但您總跟着我有什麼意思,大丈夫行寬道不走小巷,何況尾随于婦人?”“爺樂意。”最後這三個字一點也不沖,倒莫名帶了些孩子氣,花月擰眉望向他的眼睛,卻發現裡頭沒了先前的暗流洶湧,隻剩一片靜谧如湖水的東西,任由她尖銳地看進去,也沒有絲毫防備和反擊。她看得有點怔愣。這是硬的行不通,打算同她來軟的?花月覺得好笑,這位爺可真是不會哄人,就算是使軟手段,也沒有他這樣的,光跟着有什麼用?況且,也跟不了太久,他總是要回京華的。邊關平定,大軍回朝,周和珉即将登基,這場面怎麼也不可能少了李景允,他該封侯拜相,受萬民敬仰了。這麼一想,花月心裡就輕松多了,任由他四處跟着,隻當他不存在。于是,鎮上的人都慢慢發現,新來的那位大人對殷氏布莊的掌櫃有意思,跟進跟出,絲毫不避諱閑言碎語。有他在,地痞流氓再也沒去布莊找過麻煩,就連收稅的衙差,路過布莊也沒停下步子,跑得飛快,還是那掌櫃的追去衙門,主動交稅銀。有人說這掌櫃的是攀上高枝了,布莊說不準什麼時候就得盤出去,跟着人享清福去。可是,日子過了一天又一天,布莊開得好好的,那位大人也依舊隻是跟着掌櫃的轉悠。花月已經從一開始的不自在變得習以為常了,早起開門就能看見他,出門買菜有他,回來做飯有他,帶孩子出去散步有他,在燈下幹活兒也有他。她也有生氣的時候,堵着門問他:“您能不能放過我?”李景允低頭看着她,聲音裡還帶着昨兒熬夜看文書的沙啞:“那你放過我了嗎?”胡說八道,她怎麼就沒放過他了?花月黑了臉,掰着手指頭給他數:“您要的孩子,我給沒給?”“您膩了我了,在外頭風流,我管沒管?”“孩子生了,你府上主母之位,我讓沒讓?”“我這都叫不放過你,那什麼才叫放過你?!”越說嗓門越大,殷掌櫃在被李大人尾随的第十天,終于失去了往日的鎮定和平靜,沖着他咆哮出聲:“你做人講不講良心!”眼眸微動,李景允看着她,喉結上下一哽。“我要是真的不要良心,你現在就該被關在京華的大宅院裡。”眼尾有些發紅,他半阖了眼,輕聲道,“我是個什麼人你還不清楚,口不對心,言不由衷,我說要孩子,你就真隻給我留個孩子,我說膩了你了,你就不能聽話來跟我低個頭。”花月氣得胸口起伏,一掌就想拍過去。手腕被他抓住,慢慢地分開手指,握在掌心。李景允軟了語氣:“很多不肯低頭的人,都折在爺手裡了。但在你這兒,你實在不肯低,那便我來低,低到你肯像這樣同我算賬為止。”冷漠是比怨怼更可怕的東西,這麼些天,他最擔心的不是她讨厭他,而是她始終不肯與他開口,幸好,幸好她心裡還有怨氣,那就還有得救。手飛快地抽了回去,花月冷着臉道:“您别以為這樣就算完。”“好。”他應,“咱們不完。”“誰跟你不完,完蛋了,早完蛋了!”她叉着腰道,“你栖鳳樓裡那能歌善舞的姑娘最喜歡唱的是《别恨生》吧?那天就你一個客人,坐在上頭聽人家衣衫半敞地唱,記得詞嗎?”想也不想地搖頭,李景允道:“不記得。”撇清倒是快,花月皮笑肉不笑地道:“您不記得我記得啊。”“朝暮與君好,風不惜勁草。甯化孤鴻去,不學鴛鴦老。”她學着那姑娘的模樣,捏着袖口半遮了眼,朝他媚氣地擡頭。李景允看得低笑:“哪兒學來的。”闆回一張臉,花月道:“當時我就在您隔壁站着,站了半個時辰。”“……”心裡一緊,李景允拉住了她的衣袖,頗為不安地掃了一眼她的臉色。“您安心吧,這才哪兒到哪兒,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她拂開他,扭身朝外走,“我勸您是别白費功夫了,我屬狗的,記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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