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末版中縫廣告的效果并不怎麼樣。登出廣告後的第一天,戈登在家白等了一天。
第二天,他弄了一個留言箱挂到門口,并準備了留言用的鉛筆和紙張。這樣就不用在家幹等,可以出門幹自己的事兒去了。
這個留言箱一開始就應該準備的!戈登覺得自己考慮不周了,不過情有可原,畢竟是第一次當私家偵探嘛。
弄好留言箱後,他先到“紅獅與太陽”餐館吃了午飯,随後直接來到了東區鐵碳街的“道格五金店”。
這個道格五金店,除了做五金生意,還是一個購買槍支彈藥的秘密渠道。以前還在輝利黨時,戈登就是這裡的老主顧了。
店主人道格大叔五十多歲,有點駝背,缺了一顆門牙。此時,他正他坐在挂滿各種工具和零件的雜亂店鋪内,收拾着手頭的一卷鐵絲。
“道格大叔,想找你進點兒貨呀。”
道格大叔擡起頭,眯着眼打量了一下戈登,說道:“是戈登呀。我聽說你剛脫離輝利黨了?”
“是的,怎麼了?不是輝利黨,就不肯賣東西給我了?”
“那不會。隻要你手裡的金鎊是真的,别說你脫離輝利黨,你就是變成弗薩克人,我的生意也照做不誤。說吧,想要什麼?”
“一支短管霰彈槍,能藏在腋下的那種。生鐵霰彈三十發。再幫我訂做一條背帶,一邊兒能放霰彈槍,一邊能放匕首。”
戈登手裡不缺槍械,但沒有小巧隐蔽的霰彈槍。偵探畢竟不同于黑幫,武器還是隐蔽一點好。同時霰彈槍對于戈登而言,是最實用的武器,隻要裝上特制的“生鐵霰彈”,就既能對付惡靈,又能對付活人了。
這種“生鐵霰彈”,因為對鬼魂有很好的效果,所以在戈登過去從事的“偷屍盜墓”行業裡,早就是常用的彈藥了,直接就能買到。
所以,戈登隻需一條背帶和一把小巧的霰彈槍,再加上家裡的生鐵匕首,就能配齊一套基本裝備了。
“搞這麼隐蔽,你這是要去刺殺喬治三世?”
“哈哈,我對尊貴的國王陛下可沒有這種圖謀!我現在轉行做私家偵探啦,不管死人的案子還是活人的案子,我都能辦!有生意記得介紹給我啊,給你提成!”
“沒問題,你過兩天來取吧!”
離開道格五金店,戈登到附近的雜貨店買了針線布料,然後回了家,打算做點兒針線活兒。
這可不是一般的針線活兒,而是針對“橋頭堡”的一項改造工程。
經過過去十幾天裡多次對“橋頭堡”的實際使用,戈登深深覺得,這個銀牌子還是太不方便了。
第一,攜帶不方便。這個銀牌子連個穿繩兒的孔都沒有,想挂起來都不行,隻能揣在褲兜裡。但這樣萬一不小心弄丢了怎麼辦?
第二,使用不方便。想要真正隐蔽地使用,還是比較麻煩。既然“橋頭堡”具備在肉搏戰中使用的潛質,那就應該讓使用既隐蔽又快捷。隐蔽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秘密,快捷自然是為了實戰效果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備。
于是,他琢磨了一個解決方案:在外套袖口内側,做一個隐蔽的内袋,把銀牌子藏在裡面。
這樣一來,使用就方便了。如果外套穿在身上,自己隻需稍微縮一縮胳膊,就可以完成“摩擦銀牌子”的動作了。如果外套沒穿在身上,那也很容易遮擋手上的動作,達到隐蔽地使用的目的。而這兩種動作幅度都很小,都可以非常迅速地完成。
既然要做偵探了,以後自然要穿得“人模狗樣”一點了,着正裝是必然的。
還好,作為一個收入還可以的黑幫分子,戈登有兩套齊備的正裝。外套、襯衫、馬甲、褲子、皮靴……一應俱全。
所以,這個隐蔽的内袋,自然是做到這兩件正裝外套的袖口内側最合适。
幸好自己多才多藝呀,啥都會一點!縫好内袋,釘上兩顆小扣子後,戈登撇着嘴咬斷棉線,暗自感歎着。
其實,一看到這針線吧,他就想起了“前世”的老婆子,想起了兒子黃濤。也不知道他們現在怎麼樣了……自己這一走,濤兒這個兔崽子應該會好好孝敬他老娘的吧?
唉,不管怎麼說,别想那麼多了。既然已經踏上了非凡者這條路,就悶頭大踏步奔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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