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來了,絲毫不想跟我搭話。
“你住這裡嗎?”
打臉來的太快,我可能對于正常世界裡的社交關系不太明白。
“不是。”
他依舊玩着他的玻璃珠,舉起來放在眼前,擡頭透過珠體看太陽,好像剛才和我說話的不是他,我有些尴尬,我其實很不會應付這些。
秋日的光是極好的,不紮人也不溫吞,适合我這種老年人一樣的無趣生活。
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高領毛衣,白色的小皮鞋顯得他很年輕,像個剛入學的大學生,可身上有一件黑色大衣看着很不合身,像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我記得他,現年24,比我還要大兩歲。
我出完任務後走在昏暗的街道,其實我不愛殺人,沒有人天生嗜血,我以前隻是需要守護的一個人,開始是工作,後來是習慣,再後來,我也不知道變成了什麼。
我其實隻是想抓住個東西,讓自己别太空虛,可他不需要我了,也沒人需要我了。
逃不開又想留下來,我就這樣矛盾了多年,如今,竟是做什麼也淡了。
近距離刺殺,我的手套上沾了血,我把它脫下來用火機點燃,燒到指尖時,我把它們扔進了垃圾箱,然後又剝掉了自己手上的一層細膜,把它們随手扔進了地面上的水坑,不過一秒,便已消失不見。
小巷裡的氣味不好聞,我點燃了一支煙,吸了一口,又覺得越發無聊,我轉角走進更深的一條巷子裡,那裡十步開外人鬼不辨,月光都不稀罕。
我明明不喜這樣的小巷,我們這種人多是生活在黑暗裡的,可我卻喜歡光,所以我向來喜歡走路燈明亮的街道。
而如今固執于此,不過是因為幾年前在這裡找到了一個人。
明明知道不會再遇見,也知道我不願再以那種方式遇見,可就是忍不住,總
想再走一遍。
手裡燃過的煙抖落在地上,我擡眼看着前面地面上那團黑影,心被提到了腔口,直到他呻吟一聲。
斷煙落在地上,還閃着微弱的火光,十步距離,我幾乎跑着過去。
可不是他,走近我就知道了,不是他,他身上沒有這種香味,他身上隻有桂花。
我像被雨打蔫的禾苗,我返回去,回去踩滅了我留下的煙頭,妄想這種東西,有時真的能夠殺人。
我大步離去,像被看熱鬧的同學們當場捉弄了一遍,無語且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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