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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頁(第1頁)

隻是那時,洪家已經沒什麼人了,她老父老母亡故,兄弟死的死,逃荒的逃荒,隻有一個外嫁的姐姐,嫁到了隔壁的猴頭嶺。

洪家奶奶和姐姐相認後,替父母修了墓,然後又在洪家原有的老宅子上,蓋了座房子,說是以後回家來有個落腳的地方,當時村子裡人都把這話當回事,畢竟,海城離他們這兒太遠了,能回來一趟不容易。

後面的十幾年裡,果如大家猜測的一般,洪家奶奶再沒有回來過,直到去年,洪家奶奶突然回來了,并且,不像十幾年前那般風風光光回家,這一次回來,有些低調平淡,身邊隻帶了一個孫子回來。

聯系這幾年全國的形勢,學校停課,教授學者相繼被打倒、批*鬥、下放,再一聯想到,洪家奶奶丈夫的身份,就有人坐不住,覺得她們家出了事,祖孫倆是逃出來的,據說公社革*委*會的人,還特意上了趟門。

當時洪家拿了兩張烈士證明,革*委*會的人才離開,村子裡的人,也開始對洪家重新尊敬起來。

那兩張烈士證明,就是洪順爸媽的。

洪家奶奶有四兒四女,因娘家沒人,便讓最小的兒子,跟了她姓,她最小的兒子,就是洪順的爸,所以洪順才随他奶奶姓洪。

這些是後來,劉豔從洪順那裡聽來的。

此刻,劉豔跟着大哥踏進洪順家,看到籬笆圍成的院子,種了好幾壟的應季菜蔬,豆角黃瓜絲瓜藤爬上了籬笆,還有半壟西瓜,隻是長勢都不好,蔫趴趴的半死不活,這一對比,劉豔發現,胡老太打理菜園子的水平不錯,要是像洪家這樣,家裡那麼一小塊地,估計連菜葉子都吃不上。

又看到半舊不新的磚瓦房,少見的,刷了半層白色的粉,在村子裡,普遍是茅草黃土屋的條件下,這樣房子算是十分的搶眼。

隻是更搶眼的,卻是從屋子裡跑出來的少年,膚色白皙,是那種久未見太陽的瓷白,眉目精緻,面上自有一股風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筆挺,看起來,猶比大哥還要斯文。

鄉野之間,竟還藏着這樣一種人物。

忽地,劉豔想起小時候跟爺爺讀《增廣》時裡面的一句話:蒿草之下,或有蘭香。

“劉軍,你來了,你說的高級鬧鐘……”洪順說到一半時,看到劉軍身後跟着兩個小孩子,其中一個,他沒見過,話就打住了。

“是呀,高級鬧鐘能用,你看,我拿過來調時間。”劉軍走過去,把手裡的鐘表遞給洪順,又指了指劉豔道:“這是我妹妹豔兒。”

然後回頭對妹妹道:“豔兒,這是我常提起的洪順,你喊洪順哥就可以。”

“你好。”劉豔上前打了聲招呼,對于大哥後半句話,似沒聽到一般,她真實年齡,比眼前的毛頭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輪了,這聲哥,她可喊不出來,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沒法子,誰讓他們是這具身體貨真價實的親哥哥。

隻是其他人,她喊不出來。

洪順低頭看向劉豔,小小的個頭,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裡見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細看,就會發現不同,整個人透着幹淨清爽,尤其那雙有烏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帶着伶俐勁。

之前,他就常聽劉軍誇贊他妹妹聰明,這會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轉,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麼鬼?

劉豔打了個顫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雞皮疙瘩,一擡頭,正對上,洪順眼眸裡,帶着促狹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叠地閃避開。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樣,多智近妖。

劉華來洪家叫過幾次大哥劉軍,因此,他認識洪順,喊了洪順哥。

“嗯,都進來吧,去我屋子裡。”洪順收回目光,領着他們往西邊的屋子走去,沒有着急去看那個鬧鐘,拿了碗,裝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張小桌子上,招待劉華和劉豔,“你們倆乖乖坐這兒吃東西,我和你們大哥說話。”

劉華一見吃的,眼睛就放光。

在這個普遍缺衣少食的年代裡,像花生糖果這樣的零嘴,隻有過年才能見到,還要用來招待客人,他們自己家,如今也有餅幹奶糖酥糖,可自從家裡能吃飽飯後,都讓他媽給收了起來,說這些東西不飽肚子,偶爾才會獎勵他們一份。

劉豔先是一愣,爾後又釋然。

日常從大哥的口中,劉豔也聽出來,洪順家的情況,似乎不錯,隻是誰家的東西,都不是大家刮來的,他們多吃了一口,人家就要少吃一口,畢竟,這個物資缺乏的大時代,大家的差距,遠沒有後世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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