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幾個孩子聚攏起來,過去看,小小的鳳仙花,很小的苗。
就有孩子帶頭說:“這鳳仙花太小了,咱們不能掐了它,讓它長,長大了咱們再挪走!”
大家都贊同,還取來了樹枝,給小鳳仙花圍了一個小欄杆護住它,免得被人不小心踩了。
等幾個小孩子散開了,她才從車上下來,走過去那片地頭。
這塊地,正是曾經林家的那塊地,也是當年她種下過鳳仙花的那塊地。
她嫁給林榮棠,一起耕種,種了鳳仙花,美美地以為可以染紅指甲,結果鳳仙花沒長成,她就和林榮棠離婚了,之後林榮棠娶了孫紅霞,她嫁給了沈烈。
人生就是這麼玄妙,曾經努力過的,未曾得到過的,不經意間,穿越過時空就這麼和你邂逅。
冬麥低頭看了看那小小的鳳仙花,抿出一個笑來。
她想起自己年輕時候,那個傻傻的自己,會特意挑選桃紅色的裙子,會眼巴巴地盼着鳳仙花長大。
鳳仙花長大後,采集了來,加上明礬放在蒜臼子裡搗碎成泥,将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面用青麻桃的葉子包住,再用繩子捆緊了。
綁完後,十根手指頭就成了綠色的小鼓包,這麼睡一覺,第二天醒來,也許綁緊的青麻桃葉子已經脫落了,也許還在,不過扒開後,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紅豔豔的,是很自然的紅色,那是屬于昔日鄉村姑娘的美,帶着草木的清香。
時光流逝,一切都變了,現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場裡任意挑選最時尚名貴的服裝,法國意大利也去過了,至于口紅指甲油那些昂貴的大牌也随手扔在化妝台上。
不過偶爾還是會想起小時候用鳳仙花染的指甲。
這麼想着的時候,她看到一雙手。
那是一雙白淨纖柔的手,手上戴了一枚名貴的大鑽戒,就那麼輕輕地撫過鳳仙花。
輕淡的香水味萦繞而來,冬麥身體微僵。
男人擡起長睫,幽深的眸光落在冬麥身上,他輕笑:“你還記得你當年種下的鳳仙花嗎?”
冬麥隻覺得後背生寒。
她不動聲色地後退了一步。
林榮棠:“你不用這麼堤防我,我過來看看,正如你過來看看一樣。”
他站起來,望着這收割過的茫茫田野,歎道:“看看我們年輕時候曾經耕耘過的地方,看看這個讓我感到恥辱和絕望的地方。”
冬麥沒說話,她眼角餘光掃向一旁,遙遠的田埂,那幾個孩子在打鬧,再遠處,還有驢車和挖土的農人,這種情況下,林榮棠并不敢怎麼樣。
不過想想,他也犯不着。
如今的他,可不是昔年那個走到絕路的林榮棠,他榮歸故裡,是英國老太太的入幕之賓了。
有了身份和地位了,就犯不着铤而走險逞一時之氣了。
林榮棠:“冬麥,這些年,我過得很不容易。”
冬麥沒說話,不過林榮棠也不想聽冬麥回應。
他望着遠處,喃喃地道:“那一年,我離開松山村,像一隻喪家之犬一樣往前走,我也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裡,餓了就撿垃圾桶裡的剩飯,渴了就随便去河裡取水,有時候一連幾天不吃飯,我也不覺得餓,當時我覺得自己已經死了。後來我遇到了一輛運煤車,就翻身上去,趴在煤車上,挨餓受凍,被煤車運到了遙遠的地方。”
冬麥垂下眼,映入眼中的恰是那小小的鳳仙花。
很小的兩瓣枝葉,被夏末的風吹着,輕輕揮舞。
林榮棠:“我吃了很多苦,打黑工,搬磚,撿垃圾,後來我遇到了她,她正好來中國拜訪,那天她摔倒了,是我家救了她,她讓我和她在一起,我拒絕了她,打算去南方打工,誰知道恰好出了車禍,當時我覺得自己天要絕我的路,我回去找她,她正準備離開中國,聽說我願意,很高興,便把我帶去了英國。”
林榮棠停頓了片刻,繼續道:“她結過三次婚,最後一任是一位服裝大亨,她很有錢,也很喜歡我,我在英國住豪宅開豪車,過得很好。”
林榮棠收回目光,看向冬麥:“是不是覺得我這樣很可恥,是不是認為我一個男人傍八十歲老太太很不要臉?心裡看不起我?”
冬麥輕笑了下,望着林榮棠:“你覺得好,那就挺好的,其實人活着,又不是為了别人活的,關鍵是自己高興,你說是吧?”
林榮棠點頭,之後咬牙:“對,我自己高興就行,我享福了,這些年,再也沒有人看不起我,大家全都恭維我,讨好我,而我隻需要讨好史密斯太太就行了!我讨好了史密斯太太,我就擁有了全世界!這次我回來,誰敢說我什麼?誰敢說?!連陵城羊絨局的人都對我很恭敬,一個勁地和我套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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