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哥,如果沒有蝦粉的話,用爛魚臭蝦曬幹後磨成粉,也能起到效果。還有,豆油能夠替換成豬油、羊油,蜂蜜也能換成白糖。可能效果差一點,但大差不差的……”
石海把那張配方遞給了張濤。張濤依然疏遠而不失禮貌的笑了笑,很随意的把那張紙塞到口袋裡。
石海也沒有在意,他就笑問道:“甯姐,我家後院的那塊空地,我想要新起一間屋子。不知道街道要辦什麼手續。”
“哦!你問這事啊?不礙事的,起完屋子後,到房管所改一下就成。隻要不影響到鄰居,我們街道一般不會管的。”
“……”
既然工作的事已經解決,下一步就應該就是自己的房子了。
後院的那塊空地太過浪費,還不如隔出2、30平米,新建一間屋子呢。而且前面那兩間屋子也最好重新裝修。
然而甯姐的回答就有些意外,因為這個年代的房産政策是完全不同的。
依然重複那個概念——人跟着檔案走。職工的一切都是屬于單位的!
實際上,除了一些私人物品以外,家裡所有的一切都是單位擁有産權。尤其是房産,哦,還有排子車、三輪車這些生産資料。全部都屬于單位産權!職工個人隻擁有使用權!
注意:這個概念相當重要。如果不理解的話,根本不理解這個年代的某些政策和行為。
也就是說,别看石海是私房。四合院有些家庭就是公租房,但他們的房産都是屬于單位的。
說的再明白些:當石海進入軋鋼廠的那一刻,他的房子就屬于軋鋼廠了。那張私房房契根本不頂用,就是廢紙一張。
當然,等到春風來臨,那張私房房契又變成價值千金。不過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另外說明一下:個人現金、存款、黃金和外彙等等,不管錢再怎麼多,就算你有億萬現金,那也是私人物品。個人是可以擁有的,并不違法。不屬于你自己的隻有房産等生産資料。就算隻有一間不值錢的破草屋,那也屬于生産資料,那就是國家的。家庭隻擁有使用權!
這和後來房産産權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
其實後來商品房70年産權的法規,就來源于這裡。土地依然是國家的,商品房私人隻擁有70年的使用權。
明白了這些後,就能明白以下一些情況:
賈張氏搶奪房子?三位大爺開全院大會?
這是絕不可能發生的。
隻要石海找到單位,單位領導都會出面的。沒有單位的話,那就是街道。
這明明就是單位的房子,分配給石海使用居住的,難道你們膽肥了過來搶嗎?
客氣一點,領導罵一通無知蠢婦;不客氣的話,直接全部抓進去。罪名很恐怖——搶奪國家财産罪!
在這個搶劫幾百塊,就能槍斃的年代?還搶奪國家财産?都活膩味了嗎?
軋鋼廠的職工,跑到街道讓分房子。
這也是不可能發生的。
這是兩家完全不同的單位,你們軋鋼廠算老幾?這就像鋼鐵廠的職工,跑到紡織廠讓分房子一樣,荒謬無比的行為。
哪個人做出這種行為,懷疑他有神經病的。
除了建國初期,遺留大量空房子,街道短暫的分配一批私房以外。街道的房子隻會分給街道職工,并不會給街道居民的。
居民想要分房,就去找自己單位去!街道根本不會管的!街道房管所是管理房産的單位。除了一些政府管理功能以外,也就和小區物業的功能差不多。
就問一句,小區物業可以管分房子嗎?
個人購買其他私人的四合院?
私人房産确實能夠交易。但沒有充分理由的話,也沒人購買的。因為買了也是單位的産權。那不是腦子有病嗎?
而且這種特别異常的行為,立刻會引起廣大人民群衆的注意。
沒事在外面買套四合院?你是不是特務?想要在外面建一所安全屋?否則根本沒有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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