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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閱讀11(第1頁)

種很甜的味道,像秋天的闆栗味,又比闆栗味更甜,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遜色,摻雜一種果香。

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

妖為了交配産生的荷爾蒙會影響到他,空氣裡就像是有無數隻撩撥着他的手,每當他别過頭不去看阮可可時,就會有無數隻手來撥正他,讓他扭過頭去看兔子。

“狼大人~”阮可可伸手解開自己的襯衣扣子,“你幫幫我好不好?幫我像以前一樣摸摸兔尾巴,你摸一下好不好?”

秦朗哪裡敢摸?他拿了電話,打電話給周照然,讓周照然想辦法帶醫生過來。

阮可可不滿意,既然狼大人不想摸他的兔尾巴了,那他自己摸好了。

阮可可一百九十九歲了,比秦朗大了一百七十多歲。

秦朗是半妖,盡管年齡小卻已經跟成年男性一樣壯碩。

秦朗将渾身濕漉漉的兔子抱到盥洗台上,用洗手的清潔劑洗幹淨兔子的雙手,因為那雙手曾被假發男碰過。

兔子要來吻他,秦朗任由兔子胡亂地吻。他讓兔子趴在盥洗台上,摸着兔子細瘦的腰。

秦朗揉了揉兔子的耳朵表示安撫。

“可可,喊我的名字。”秦朗點了點阮可可的鼻尖,很紅,這也許是兔子的特性。

“狼大人?”阮可可迷迷糊糊地睜眼。

秦朗擡手碰了碰阮可可的細嫩的脖子,真漂亮,難怪這麼多妖參加選美大賽都沒能将這隻兔子比下去。

這麼漂亮的兔子就該自己藏起來。

兔子是很容易感受到疼痛的生物,又是極耐疼痛的生物。

兔子忍耐着,咬着手,咬得一根手指頭太疼了,就開始咬另外一根手指頭,十根手指頭都咬疼了,就開始咬手腕子。

“别咬自己了,咬我好不好?”秦朗掀起柔軟的兔耳朵,阮可可臉紅,伸手将被秦朗掀開的兔耳朵又抓下來,蒙住自己的眼睛。

“我不怕疼。”阮看看長聲呼了一口氣。

阮可可是雄兔子,雄兔子是不能生孩子的。但是他想要一隻跟狼大人一樣漂亮的小兔子。

可比起讓狼大人跟别的雌兔子生孩子,阮可可更想讓狼大人待在自己身邊。就算狼大人再兇,也會記得帶他去買好看的發夾,記得在床上給他留一個位置,他不用跟家裡幾十個兄弟姐妹擠在一起。

不過狼大人不喜歡吃胡蘿蔔,挑食不好,這個習慣要改。

秦朗對兔子的興趣遠比他自己想的要多,等周圍那股香甜的味道漸漸散去後,兔子的身上已經全是紅色的吻痕。太嬌了。

當然阮可可對比族裡的其他兔子來說,那可是相當炸裂級别的存在,被弄疼了也隻會忍着,不會像其他兔子一樣抑揚頓挫地叫出聲讓人哄讓人心疼。

阮可可更是喜歡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在家裡開墾了不少田地,全種上了胡蘿蔔。

他跟那些靠哄騙外族結婚,最後讓外族養的兔子不一樣。

他是兔兒爺界的一股清流,阮可可得意地想,他有錢有顔還勤快,更有吃不完的胡蘿蔔,可是兔子相親界的香饽饽!

狼大人跟了他,不會吃虧。

秦朗把阮可可清洗幹淨後,就将人抱着,塞進被褥裡。

兔子用軟乎乎的被子将自己裹起來,裹成一個類似年糕形狀的團子,從團子的頂端鑽出來一顆有兔耳朵的腦袋,短發被吹風機吹得很蓬松,帶着甜甜的洗發露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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