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謝遠唯,認識姜霖旭的時候,他七歲,我十二歲。
那是個暮光四溢,濃雲欲墜的黃昏,傍晚的陽光,金黃而遼遠。
河邊桃樹下偶然的一見,我差點以為遇到天上下凡來的仙童。
小家夥長得是真的好,就是可惜......
他總哭哭啼啼,看起來真的很差勁兒......
這麼說吧,相逢十次,他估計得有七次在哭,還剩三次在咬手指,将哭不哭的。
我以為是怪我來得不巧,每次相見都能撞上對方難過出糗。
但其實是,他隻有難過了才會一個人跑小河邊來躲着哭,而那兒剛好是我在父母離異,跟爸爸搬家到阡息後的回家必經之路。
第一次見面,我都沒敢上前的。
後來啊,我就開始跟他打招呼了,手裡還有串糖葫蘆。
就這樣,好像就憑空多了這麼個弟弟......
小家夥難過的理由可謂是千奇百怪,讓人哭笑不得了。
他的糖被流浪貓貓搶了會哭,摔倒了也哭,爸媽工作忙,沒顧着陪他過生日,他更哭。
學校考試沒及格了會哭,同年齡小朋友不跟他玩也哭,芭比娃娃被壞小孩剪壞裙子,他更哭……他總有各種各樣哭的理由。
我那時就經常想啊,他怕不是水做的,不然哪來的這麼多流不盡的淚水?
不過好像就算是這樣,我也還是挺喜歡他的。
小時候學校的性啟蒙晚,十二歲的我并不懂愛情,連男歡女愛都不懂,更别提兩個男生了。
我隻是單純想對他好,想讓他開心,就是很單純的喜歡他。
喜歡他又嬌又軟,也喜歡他邊哭邊委屈揪手指叫我哥哥,更喜歡看他笑。(小孩子的笑其實真的很治愈)
那時候,我還納悶,這世間怎麼能有這麼可愛的小朋友,能把哥哥兩個字叫得那麼乖那麼好聽。
叫得我覺得他就算想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上去摘給他(雖然真的上不去)。
他那顆糖被貓搶了,我給他買了十顆。
小家夥掰着手指一根根數,數了二十分鐘也數不明白,真的好笨啊。
他摔倒的那次,我背着小小的他去醫院,醫生叔叔說,“你弟弟真的好能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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