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也有喜歡過人。但是我不是狐狸哦,隻不過像評論裡的一些女孩子一樣,偷偷地喜歡過某個男孩兒。因為渴望接近,所以絞盡腦汁地改變自己接近他,甚至神經質到老師上課點名回答問題,一前一後地叫到我和他,都覺得那是天大的緣分。
明明知道那樣的悸動十分危險,還是忍不住去試探,他哪一天莫名的親近,都可以讓我擁有與全世界對抗的勇氣。特意買了有密碼的日記本,養成寫日記的習慣,字裡行間都是他:
他今天和我說了十五句話。
今天去買刮刮樂一定能抽到兩塊錢的吧,老師竟然讓他做我的同桌。
我覺得他是班上最好看的男孩子!
他數學還真是好,我也要認真點兒才行,不然到時候向他請教問題,聽不懂,是會被嫌棄的吧。
自以為天知地知,我知日記本知的事情終于在愛偷看孩子日記本的家長偷看了自己孩子的日記本之後,東窗事發——那個周末,我被收拾得很慘……左鄰右舍皆來圍觀,被告知原因——不好好吃飯,還摔碗……
看着舔得幹淨到一粒米都不剩的碗,我默默揩眼淚鼻涕:xxx你可知道因為喜歡你,我受了怎樣的皮肉之苦?可是,我還是喜歡你!
然而,故事簡短,我不敢說,藏着自己的滿心喜歡,感天動地地與他錯過——姑娘那麼多,他喜歡的人可惜不是我。
現在回想起,他的面容都開始模糊。也有過重遇,在人潮擁擠的候車廳,我從他面前經過,感受到視線。回過頭去,兩束視線觸碰到一起:這個人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
母親大人在前頭催促,我隻好跟上,依然沒有打招呼。上車的前一秒,輕呼一聲:怎麼是他呢?幾年不見,倒是沒辦法一眼就認出來。
可是以前啊,那些不能否認的以前,他是我憑着一個後腦勺就能百分百從若幹人分辨出的人。這一次見,卻在沒有驚豔,他所有的光芒萬丈,都和那個沉迷于他的小姑娘一起留在了記憶裡。
言歸正傳,作為朋友,邵江洲算不得好;作為男朋友,邵江洲也簡直糟糕;作為男主角,他也一定辜負讀者。他啊,隻不過是被一個外号狐狸的女孩子不講緣由地喜歡上。或許,有時候,我們喜歡上的少年其實并沒有很優秀;他所有的精彩,皆是因為我們喜歡他,不分好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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